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儿童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通政发〔2006〕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儿童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南通市儿童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实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高国民素质、积聚人才资源是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必须始终坚持科教优先、儿童优先的发展原则。儿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宝贵的人才资源,加强儿童工作,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发展,是加快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南通的根本保证。为促进全市儿童的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实力和后劲,在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又快又好地发展我市儿童事业,根据《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江苏省2006~2010年儿童发展规划》和《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南通市儿童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南通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基本实现了规划目标。全市儿童的生存环境日益优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得以提升,各项权利基本得到保障。
--妇幼卫生现代化稳步推进,儿童生命质量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九五”末的9.88‰、14.64‰下降至6.04‰、9.71‰。
--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巩固和加强,小学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学生三年巩固率达到99.22%,男童和女童接受基础教育的差异已基本消除,儿童素质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家庭育人工程成效显著,家庭教育普及面达98%。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少儿文化艺术蓬勃发展,儿童文化艺术素养得到提高。成立了南通市少儿艺术团,每年举行大型文艺演出,媒体还开办了少儿栏目,丰富了儿童的文化娱乐生活。
--全面实施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累计帮助1.6万名贫困儿童就学。市建立了流浪儿童救助中心,设立了少年法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活动,不断加强儿童少年思想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