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㈠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各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㈡促使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食品安全,是决定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各区、各部门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要继续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让他们无所遁形;对守法经营的企业要列入“红名单”,给予各种便利,促使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此外,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作用,通过自律公约和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保证食品安全。部门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建立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形成完整的监管链,齐心协力做好专项整治。各监管部门在分兵把口的同时,必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市和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的机制与措施,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㈣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监管能力。食品监管技术要求高,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基层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
㈤大力抓好舆论宣传工作。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报道工作的意见》,充分重视和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正确引导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部门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基层,进入社区和学校,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应对食品安全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发动群众参与,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调动消费者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唤醒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