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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997-2007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997-2007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厦府〔2007〕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1997年我市成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0余万人次,调解和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案件近10万起,案件办结率达97%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也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市政府决定对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等10个先进集体和熊伟同志等2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历,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绩,为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997-2007年度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1997-2007年度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先进单位

  1.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2.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4. 厦门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5. 厦门市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6. 厦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7. 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8. 厦门市室内装饰协会

  9. 厦门日报新闻部热线

  10.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

  二、先进个人

  1.熊伟(女)  厦门市纠风办科员

  2.张宝玉(女) 厦门市效能力投诉处主任科员

  3.林金铸    厦门市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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