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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严格规划实施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障规划的严肃性。

  三、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快公交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公交场站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实现“公交优先”的重要保证。公交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候车亭等由政府投资建设并负责维修。公交场站与大型居住区、商业区、高教园区、新城区、风景区等主体建设项目,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出市区线路需建设的县区终点站等设施,由财政一次性投资建设。

  (六)辟建公交专用道,优化公交通行管理,实现公交提速行驶。公交专用道是实现“公交优先”的主要载体。市区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符合条件的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新建、改建的主干道要同步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完善公交车辆优先通行信号管理措施,允许公交车在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借用右转车道直行,提高公交车辆通行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GPS技术,建设公交智能化调度中心,逐步构建智能交通系统。加强对违反交通法规、规章,擅自抢占公交专用道路行驶或在禁驶时段占道行驶的非公交车辆的控制和处罚。

  四、加大财政对实施“公交优先”的政策扶持

  (七)建立规范的城市公共交通补贴和补偿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站点覆盖率,对新辟公交线路和新增站点,由财政给予定额补贴;对公交企业落实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特困户职工子女免费乘车等所承担的社会福利支出,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承担的支出,由财政按实补贴,现役军人免费乘车的支出实行定额补贴。为鼓励市民使用IC卡乘车,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实行免费办理公交IC卡,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刷卡乘车实行成人7折、学生5折优惠,由财政按票价人次收入的差额补贴50%。对因燃料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成本,以2003年燃料价格为基数,价格增长部分由财政补贴50%。

  (八)建立合理的公交车辆投入、更新及积累机制。加大财政初始投入,对公交企业截止2006年末尚未偿还的购车贷款余额1900万元及应付购车款350万元,由财政出资一次性还本付息;2007年再一次性投入购置110辆新车。今后企业每年计提的车辆折旧专项用于车辆的报废更新,每年财政补贴后的结余资金建立车辆购置基金,用于新增车辆的购置。车辆折旧基金和车辆购置基金,列入公交企业经营层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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