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发〔2007〕54号)
崇川、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南通市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九日
南通市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
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112号)精神,落实市人大代表大会提出的要求,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便捷、安全、舒适、经济”的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制订南通市市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
一、明确公交优先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竞争、政策扶持、协调发展的原则,从满足城乡居民出行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运营结构,深化行业改革,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力争“十一五”期末,市区每万人拥有公交车12标台,建立线路布局合理、通行快速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系统;城市公共交通平均运行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5~20%,主城区任意两点间公交出行时间不超过50分钟。
二、科学编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三)坚持以“公交优先”理念统领城市交通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按照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城市公交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公交线路、首末站、停车场等设施的数量、位置、用地范围和建设计划;充分考虑城市公交对农村的辐射,努力构建城乡公交统筹发展格局,实现市区公共交通全覆盖。年内完成《南通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