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职责分工
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小麦粉及其馒头、面条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小麦粉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卫生局主要负责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市公安、监察要全力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搞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七、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具体措施,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项活动。对于措施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保护包庇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务必于5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各县市(区)、要按照“以分段监管为主,以品种监管为辅”和“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的生产卫生及准入条件、工艺流程、产品原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跟踪检查验收。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要坚决取缔。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整治工作,要坚决纠正以收代罚,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的情况,杜绝随意执法,执法扰民的现象。
(三)关口前移,标本兼治。要把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专项整治同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结合起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引导面粉及其制品、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按照“一户一卡”的要求建立企业监管档案,重点加强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要按规定进行召回,对拒不召回和销毁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四)开展联合行动,确保整治效果。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协调,适时组织市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既无卫生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于有卫生许可证也有营业执照,但不具备颁发生产许可证条件的生产企业,给予两个月的整改期限,到期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由卫生和工商部门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予坚决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