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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2日)宣布失效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全市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小麦粉和豆制品安全问题。现将《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新乡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方案

  民以食为天。小麦粉和豆制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其质量和卫生水平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市人大、市政协部分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小麦粉增白剂超标添加和豆制品制作卫生条件差等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2005〕31号),以保证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小麦粉及其制成品和豆制品整治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取缔一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扶持一批名优、龙头企业,使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的质量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全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工作,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取得实效。
  三、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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