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综(1993)1847号
20.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综(1994)59号
2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停征“两金”后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京财综(1993)1092号
2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京财综(1994)1315号
2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报纳入预算的1994年行政性收费收支预算报表的通知
京财综(1994)1395号
2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布置1994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京财综(1994)2168号
2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填报1995年肉价补贴各项报表的通知
京财综(1994)2349号
26.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属勘察设计行业所得税的通知
京财综(1995)79号
27.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农办、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农业部关于1995年深入开展反腐败继续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京财综(1995)1207号
28.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收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工本费的复函
京财综(1995)2247号
2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回国(内地)来京定居的华侨、港澳同胞免征城市容纳费的复函
京财综(1995)270号
30.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财综(1996)924号
3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电力工业局、北京市电力资金管理办公室转发财政部、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综(1996)937号
3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两金”清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综(1996)2338号
3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实施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京财综(1996)814号
3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北京市人民法院系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
京财综(1996)879号
35.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
调整我市各类社会救济对象定期救济费标准的通知
京财行(1993)145号
36.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关于区(县)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安置办公室实行财政拨款单独立户的通知
京财社(1996)562号
37.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检查医疗照顾人员公费医疗经费应付未付款的通知
京财社(1996)922号
38.《关于转发财政周转金呆帐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财资(1997)1257号
39.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调整职工书报费、洗理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