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五一”、“十一”、“中秋”、“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含清真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八)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调节血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等3类保健食品为重点,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动态监管制度,严肃查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等违法生产保健食品行为;认真做好保健食品注册换证工作,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广告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督查考核,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开展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开展乳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化妆品、面粉、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结合我市实际,选择重点品种和环节的重大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和分析。
(三)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制定《新乡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四)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控。选择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的调查研究,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的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加大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五)切实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河南省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报道工作的意见》(豫宣通〔2005〕55号),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规划纲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大中专院校要组织学生志愿者利用暑期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社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