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30%以上的城区、县、乡镇至少建立1家“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市城市、农村市场食品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面粉中增白剂平均超标率下降3个百分点。城乡市场奶粉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其它儿童食品抽检合格率提高到80%。
(四)全市80%的餐饮单位、县级70%的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市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89%以上,食物中毒人数减少5%,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提高10%以上。
(五)积极推进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市区、各县全面开展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并在乡镇选择1-2个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试点。积极开展城乡连锁超市(商场、食品店)实施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治理,防止工业排放物污染农产品产地;加快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完善“二级三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和液态奶复原乳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专项监测与认证的抽查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厂、点)进行普查,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推进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规范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市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市场关;强化日常监管,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扩大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总结城区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试点经验,在乡镇农村开展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