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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2006年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河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31号)要求,现将2006年新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面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水产品、畜产品、食盐、饮料、酒、瓶(桶)装水、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整治,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市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预期目标如下:
  (一)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在93%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无公害农产品(含水产品)产地面积增加10万亩、无公害林产品产地面积增加6万亩,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定产地企业增加5家;开展农资连锁经营试点。
  (二)基本消除儿童食品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7%以上,屠宰检疫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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