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全面检查《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加快实施药品安全科技行动计划。
认真清理药品批准文号,重点清理1999-2002年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坚决淘汰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证的品种。同时,加快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科学制订药品标准,规范新药品、仿制药品的申报资料要求,坚决纠正药品注册申报秩序混乱、研制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抓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逐步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动态监控,把各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降至最低。加强宣传报道,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诚信守法的典型企业,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增强公众辨别能力。
二、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四)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环节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挂牌督办和联合督办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及投诉网络机制的作用,强化其维权服务功能,加强案件的督办,提高依法维权服务水平。
(五)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
(六)强化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技术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应对能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工作,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重点,利用各种渠道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