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7]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国办发[2007]27号),今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影响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市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全省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
(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源头抓起,强化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严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在种植养殖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实施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等制度;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
在生产加工环节,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强食品认证标志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打击非法经营、添加有害化学物质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取缔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在流通环节,完善食品交易和退出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狠抓庙会、旅游景区和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在餐饮消费环节,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力度,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严厉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