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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五)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检查频次,重点加强主流媒体广告、印刷品小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店堂广告和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管,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测,对屡次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进行监督抽验;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对多次违法的品种和违法企业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
  (六)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五不放过”要求,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要认真清理近几年来各地积压的陈案、疑难案件,特别是社会反映强烈、引发群众多次上访的案件,集中力量,采取措施,尽快办结。
  (七)集中力量,强化重点品种专项治理。开展对疫苗、生物制品、特殊药品、进口药品、大输液、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配备的技术人员、质量体系、冷链设施、储运管理、购销渠道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疫苗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政府决定将这次专项行动作为2006-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杭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品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用械水平;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管力度,及时有效地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公安部门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确保顺利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新闻宣传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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