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杭州市2007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27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林水局拟订的《杭州市2007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杭州市2007年度水利建设工作意见
(市林水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市水利建设要围绕我市水利“十一五”规划建设目标,以加强水安全、改善水环境、提高水利基础设施水平为重点,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适应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讲求效益、建管并重,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子。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以农民饮用水工程、水库山塘除险保安和达标建设工程、清水河道建设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为抓手,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和水政执法等工作。重点实施五大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的保障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2007年度全市水利建设目标:完成土石方1760万方,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4.7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完成水库保安工程31座,加固山塘106座,实施小流域治理11条171平方公里,建设清水河道108公里,建设小水电装机5000千瓦,改善与解困农民饮用水条件16.5万人,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4.3亿元。
(二)2007年度重点完成以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