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名校集团化战略的若干意见
(市委办发〔2006〕100号 2006年9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努力破解“上好学”难的突出问题,适应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教育需求,使我市率先实现优质教育平民化、普及化,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04〕42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我市中小学名校集团化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有利于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化发展;有利于充分调动更多学校和社会各界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缓解基础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有利于加快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提高中小学的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有利于发挥优秀骨干教师更大作用,加快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利于满足更多的人民群众“上好学”的强烈需求,实现优质教育平民化、普及化,不让孩子输在人生起跑线上。全市各级政府和教育等部门及学校要将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切实加以推进,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目标和任务
以确保教育质量为前提,以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手段,以提升基础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为目标,至2010年,全市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75%,其中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达到90%;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覆盖率达到80%,其中市区达到90%,尽量满足广大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基本做到优质教育平民化、普及化,在全省发挥龙头、领跑和示范作用。
三、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基本原则
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把注重质的整体提升与重视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在名校输出品牌、师资、管理上狠下功夫,大力推进名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迅速提升基础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坚持深化改革的原则。在坚持教育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的基础上,把办学体制和投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使两个层面的改革相结合,力求取得最大突破。
坚持均衡普及的原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让子女享受优质平价教育的愿望,真正实现优质教育均衡化、普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