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破解“好上学”问题的若干意见
(市委办发〔2006〕102号 2006年9月29日)
为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在保证其顺利入学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破解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好上学”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破解“好上学”问题是构建“和谐杭州”的重要举措。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口向城市和中心城镇集聚,教育资源分布一定程度上难以适应城市人口结构的变化;城市产业结构调整转移,城乡收入差距、不同人群收入差距存在着扩大的趋势。破解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杭州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杭州投资创业环境,推进“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教育的优先、协调、均衡发展,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本市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上学问题,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合力破解“好上学”问题。
二、破解“好上学”问题的目标任务。在逐步实行义务教育免费的同时,全面完善和落实教育资助券和人民助学金制度,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水平,确保不让一个杭州市户籍的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在努力解决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好上学”的同时,逐步实现“上好学”。
三、破解“好上学”问题的基本原则。
--坚持规范创新原则。加强各类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育收费,提高教育质量,降低教育负担,完善教育资助券和人民助学金制度,统筹城乡逐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缓解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矛盾。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名校集团化及民办学校的发展,拓展解决“好上学”与“上好学”途径。
--坚持统筹城乡原则。积极实施以城带乡,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缩小城乡在教育设施、教师素质、教育环境上的差距。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坚持“两个为主”原则。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各级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接收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教育经费来源。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体,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补充,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