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十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我省科研优势,加快已有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抓好高亮度蓝光LED新型照明产品、多晶硅产品、MW级风力发电机、环境监控信息系统、TRT高炉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高固气比预热分解技术与装备以及地源热泵技术等7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彬县火石嘴煤矿地下弃煤气化前期项目的调研工作。
(二十七)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率先在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大专院校和热电联产企业引入节能服务公司,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能源融资、设计、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抓紧做好省节能协会筹备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二十八)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国家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七、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促进机制
(二十九)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全面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化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降低小火电价格,落实国家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建立水电峰枯电价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煤矸石发电、城市垃圾发电以及余热余压发电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制定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抓紧研究制订能耗超限额加价政策。
(三十)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节能专项资金,采用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重点工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以及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在保留原有环保投入渠道的同时,继续加大渭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市、县、区政府也应设立相应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