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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7日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17日)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2005〕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信息服务与软件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电信运营业、软件与系统集成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网络与数字增值业务服务业等4个门类。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与软件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是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的需要。为切实加快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逐步构建结构合理、高效、综合的信息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我市通信业、软件业,集成电路设计、数字电视,动漫、网络游戏等“两大、两优、两新”产业的现有优势,加快形成各自完整的产业链,全面推动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
  逐步建立完善对政府部门宏观经济决策进行支持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面向工业、农业、金融、商贸旅游、交通运输等国民经济组成要素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以方便人民生活、引导居民合理消费为目标的公众社会信息服务体系;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的开发、集成、运行、维护提供支持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信息改革、立法和标准化体系;信息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等。
  加快统计、考核体系建设,确保信息服务与软件业成为国民经济相关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因素之一。
  二、加快发展以信息传输服务业为主的电信运营业
  从信息服务与软件业的发展需求出发,不断完善信息传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和培育代表未来宽带接入方向的无线宽带、光纤到户(FTTH)和下一代通信网络(NGN),全面提升信息传输能力。
  推动互联网本地交换平台的建设,有效推进数字电视与FTTH的良性互动,大力拓展网络与数字等增值服务业。
  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通信管网集约化建设,加强城域网、驻地网和无线基站管理,引导运营企业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互联互通、有序竞争。
  三、继续发展软件与系统集成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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