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村镇建设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抗震设防管理。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村镇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的意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抗震设防管理机制和办法。一是在编制村镇总体规划时须增加抗震设防要求等内容,充分考虑综合防灾和应急疏散的要求,有条件的村镇可编制抗震防灾专业规划。二是村镇建设中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如给排水设施、乡镇级道路、中小学校、乡镇企业用房等)、统一建设或改造的农村民居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设计和施工。三是对村民自行建设和改造的房屋,要充分利用建设好的村镇抗震示范点(户),积极引导村民采用简便有效的抗震技术措施。
(三)加强民居抗震技术实用化研究开发。建设、地震等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实际,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大力开展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实用化研究,制定农村民居建设技术标准、指南,编制适合不同地区、满足不同需求和种类齐全的农村民居设计图集,总结简易有效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免费提供给建房农民。地震部门要大力开展农村地震环境与地震活动、地震监测与预报、地震烈度与地震动参数小区划的研究,为农村民居工程建设选址、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和目标提供依据。科技部门要增加农村地区防震减灾科技经费,加强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实用化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
(四)组织农村建筑技工防震抗震技术培训。各区县(自治县)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农村建筑技工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培训班、学习班等多种形式,将抗震设防的具体要求和抗震技术纳入培训内容,普及与推广简便有效的抗震设防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有计划培养一批掌握民居防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技工。
(五)建立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工作机构。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依托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和国有土地利用管理体系等基层组织资源,明确村镇建设助理员兼作防震减灾助理员,充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管理队伍。二是要建立技术服务站和志愿者队伍,鼓励有建筑、规划、防灾等相关专业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农村,逐步形成长期发挥作用的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
(六)组织实施农村民居示范工程。示范引导是确保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有效途径。各区县(自治县)特别是三峡库区和地震多发区要结合“千百工程”和农村康居工程的实施,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地方,采取示范区、示范村和示范户等多种形式实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工程。要新建、改建和加固一批安全适用且对周围农民有吸引力的样板民居,发挥以点带面和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农村民居工程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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