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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地震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各区县(自治县)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风俗民情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二是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的原则。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和引导农民新建或改扩建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三是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把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实施“千百工程”和农村康居工程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四是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三)总体目标。通过分片区对全市不同区域农村民房基础资料调查,开展农村民居实用化抗震技术研究,编制农村民居抗震技术规程、技术措施和种类齐全的建造、加固图集。以遭受6级左右地震房屋不倒塌为目标,以实施“千百工程”为契机,以实施农村康居工程为载体,建设一定数量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区、示范村、示范户。通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农村技工培训、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建立起符合重庆实际、行之有效的抗震设防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形成农民新建、改造、加固住房优先考虑抗震问题的社会氛围。

  三、明确任务,引导扶持,扎实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

  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注重实效、量力而行、引导扶持、有序推进的思路,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新农村建设村级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充分体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发展要求,切忌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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