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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春风行动”的通知

  1、加强“春风行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各区、县(市)要明确“春风行动”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市“春风办”的指导,开展好“春风行动”。
  2、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统一管理。以“春风行动”名义筹集的帮扶救助资金应统一归口区、县(市)“春风办”管理;区、县(市)“春风行动”捐助资金的使用也应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开展第七次“春风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第七次“春风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制定活动计划,提出具体的措施,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各部门要合力抓,真正把帮扶困难群众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保证“不让一名困难群众过不下去”。
  (二)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努力实现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城乡一体化
  各区、县(市)要按照市“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分析帮扶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帮扶救助工作的方向和重点。萧山区、余杭区要逐步与市有关政策接轨,推动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平衡发展,实现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城乡一体化。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我市帮扶救助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春风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运用各自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为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而共同努力,使我市的帮扶救助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要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奏响“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的主旋律。
  (四)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春风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各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春风行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要开辟“春风行动”专栏、专题,宣传帮困济难的先进事迹,宣传失业不失志、创业再就业的典型,宣传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的典型,不断扩大“春风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五)带着感情、扎实工作,让困难群众在“春风行动”中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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