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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春风行动”的通知

  (5)对因学致困人员,加大助学帮扶力度。给予6个老城区因学致困人员发放《“春风行动”助学援助证》,按每学年给予5500元助学救助。
  2、建立联动机制。
  (1)建立就业与救助联动机制。民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本着“先就业、后救助”的原则,对“低保”对象中具有劳动能力又未就业的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对新申请“低保”且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推荐其就业,因客观原因经3次推荐仍未就业的,凭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符合条件的办理“低保”手续。对有劳动能力、又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介绍就业的困难人员,按相关规定取消或不予受理。民政部门在核定“低保”家庭收入时,对在家赋闲而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段内的“低保”申请人员,应按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入其家庭收入。
  (2)建立助学与就业联动机制。困难人员子女高校毕业留杭就业(创业)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应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如其专业属于我市紧缺工种或有较高专业技术素质的,应享受市人才引进优惠待遇,必要时可提供创业贷款。
  (三)进一步加大帮扶救助力度
  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扩大优惠政策范围,深化优惠政策内容。
  1、日常生活援助方面: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燃气初装费实行半价收取;对市区生活不能自理且常年卧床不起的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助费;持证困难家庭在免收数字电视新开户安装费和收视费的基础上,再免费赠送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一台。
  2、医疗援助方面:在杭州市惠民医院就诊或经惠民医院同意转入的指导医院、协作医院就诊,以及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近急诊的,可按规定享受“十免交十减半五减免”优惠待遇。惠民医院采购的1534种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实施零利率。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联动,对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市区持证困难家庭参保人员接受血透等治疗时,医疗救助实行提前介入。
  3、其他方面:对持证家庭危旧房改造自负费用适当减免;在国有土地上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另无住房的情况下,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48平方米。对持证困难家庭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免收手续费100元。
  (四)建立统一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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