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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07年春节前。各地组建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按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标准和全市创建指标分解表,深入实际,摸底调查,在春节前确定拟创建县(市、区)、乡(镇)、村、户名单,建立基本档案,并行文下达到各创建单位和户。
  第二阶段,2007年5月前。全面完成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1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5个、“平安农机”示范村200个和“平安农机”示范户1500个的定位任务,在全市拉开“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序幕。
  第三阶段,2007年5月至2008年年底。全面实现创建1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15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0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农机安全村)和15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的总体目标,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迈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项监管措施完善,源头管理能力加强,“三大防线”基本建立。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促进平安乡村建设的具体行动。各地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农机安全的重要举措,与当地新农村建设和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由市农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联合成立全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农机处、市安全监管局安监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机处),负责“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和拖拉机驾驶员协会、农机安全片组和农机安全村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突出“十个一”宣传主题(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书,为广大农机手和农民群众放映一部农机安全教育警示片,向每个创建示范村送一套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创建示范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举行一次创建“平安农机”有奖竞赛,安排一次创建“平安农机”咨询日活动,与每位农机手签订一份“平安农机”《安全承诺书》,开展一次“平安农机”安全慰问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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