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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研究推广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四、加强“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的宣传与推广
  18、加强城市品牌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推介。围绕“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以应用推广为目的,以市属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介为重点,利用境内外有效的宣传媒介和推广渠道进行立体宣传,通过对“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进行专题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组织城市品牌主题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城市品牌的对内对外宣传推介的力度。在对外宣传中要突出杭州城市综合优势的宣传重点,包括风景的优美、经济的发达、文化内涵的深厚、生活的高品质、投资环境的优越及文化高度包容性等方面。
  19、推动“生活品质之城”主题文学艺术创作。以反映杭州文化、休闲、创业高度融合的城市生活状态为主题,在文学界、艺术界组织开展主题创作,举办“杭州故事”名家创作、城市雕塑创作、绘画创作、市歌征集、影视剧创作等活动,创作一批传承历史生活文化、展示现代生活文化的精品文学、优雅艺术作品,形成杭州市歌、城市雕塑和有利于“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推广的文学故事,制作反映城市特色、人文物产、生活品质的影视剧,创作体现杭州生活文化的艺术节目,以艺术的方式展示杭州的生活。
  20、加强城市品牌宣传载体建设。在市属主要报纸、电视、网站推出城市品牌宣传专栏、专题节目,设计制作体现“生活品质之城”、“人间天堂”城市特色和城市形象的画册、招贴、读物和专题片等宣传品,出版反映杭州生活品质与城市品牌的书籍、刊物,形成系统介绍杭州城市品牌的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社区建设信息亭,加快公众服务信息终端建设。联手门户网站,办好“我们杭州网”,使该网站成为宣传展示杭州城市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的主网站。推出“生活品质城市”栏目和频道,构建宣传推广“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和新的生活理念的主渠道。
  21、加强市民素质和公德建设。市民素质特别是市民的公德行为是城市品质的核心要素和直接展示。积极推进行风建设,推动各行各业完善和践行本行业的行为准则,特别是城市窗口单位要形成符合“生活品质之城”城市品牌要求的规范的服务行为体系、服务用语体系。深化文明礼仪创建、公德行为倡导、“春风行动”、志愿者服务、帮扶弱势群体和“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借助市民学校“电视讲坛”平台,开办“生活品质大讲堂”,构建“市民公德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加快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培养市民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公德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夯实城市品牌的基础。从市民的日常生活入手,突出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多层面的社会教育体系,培养公共精神,树立先进的生活观念,增强创造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市民的素质和追求生活品质的能力。
  22、着力提升低收入阶层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必须关注“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等民生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行路难停车难”、“办事难”、“清洁保洁难”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困难群众的生活品质。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展老龄事业;实行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建立少年儿童和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开展“春风行动”,健全“四级救助圈”,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率,不断完善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建设智残人托管中心,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推进“两个房等人”,完善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和廉租房“四位一体”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抓好危旧房改造;推进“公交优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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