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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的紧急通知
(皖建城[2007]37号)


各市建委,淮南市公用局、宿州市城管局:
  近期,由于受洪水、长时间内涝和高温天气的影响,部分市县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出现腐蚀、恶化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供水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安全工作。目前,我省防汛工作的重点已经转移到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供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供水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近期内要重点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城市供水水质和水压等相关指标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监督供水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水质化验分析报告制度、制水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质检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水质检测控制能力,有力保证城市供水的安全性、连续性、稳定性。
  三、推广运用科学先进的处理工艺。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出现腐蚀、恶化现象的市县供水企业,要加大检测设备投入,加大监测频次,增加监测项目,密切跟踪水源水质动态。推广运用科学先进的制水新工艺、新材料,合理选择源水加氯杀藻、向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使用高分子助凝剂HCA、除臭剂等深度处理工艺,根据源水不同状况,做到常规处理和深处理相结合,增强对不同源水水质的处理能力,保证城市饮用水的安全。
  四、建立健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制定和完善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供水企业制定包括取水、制水、供水全过程的应急预案。要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人员保障体系,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如发生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事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1小时内),按照规定程序将事件情况上报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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