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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主要支撑项目:

  (1)以朔州元堡煤矿、晋中清河店等五个煤矿扩能改造项目为重点,形成500万吨煤炭生产能力。

  (2)以终端大用户和港口等煤炭集散地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保障,以资本为纽带,对全省乡镇煤运系统的118户发煤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抓好吕梁王家会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2000万吨煤炭销售规模,完善销售网络。

  (3)围绕太钢、河津铝厂等重点用户以及怀仁陶瓷、阳泉西小坪建材、祁县玻璃制品等10个工业园区,加大天然气销售与压缩力度,继续完善我省天然气管道建设,抓好压缩重点项目,逐步理顺我省天然气以国有绝对控股为目标的开发利用体制,如期实现2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销售目标。

  (4)抓好三个焦炭发运站建设,稳定焦炭贸易,努力实现10-15万吨的交易目标,积极探索石化产品业务开发的新路子,逐步加快腐植酸、玻璃制品的开发步伐,开辟贸易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

  (5)加快上市融资步伐,力争用3-5年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实现煤炭、天然气两大核心业务的上市。

  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底,公司资产总额9.6亿元, 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 4.9亿元。是我国机械工业大型骨干企业,国家定点生产重型汽车变速箱和汽车发动机齿轮的专业厂,拥有国内一流的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和技术实力。现已形成年产重型汽车变速箱15万台、汽车发动机齿轮60万件的生产能力。

  “十一五”期间,通过资产重组、与国际知名公司的合作,不断提升企业整体水平,与国际接轨。

  主要支撑项目:

┌────────────────────┬───────────────────────────────────┐
│       项 目 名 称        │               形 成 规 模               │
├────────────────────┼───────────────────────────────────┤
│    重型汽车变速箱技术改造项目    │新增6.5万台重型汽车变速箱生产能力,形成年产10万台总生产能力      │
├────────────────────┼───────────────────────────────────┤
│    重型汽车系列变速箱扩建项目    │新增重型汽车系列变速箱生产能力5万台,形成年产15万台生产能力      │
├────────────────────┼───────────────────────────────────┤
│以沃尔沃产品为龙头的出口产品基地建设和18│                                   │
│0-220kgm重型汽车变速箱试制及扩产项目  │                                   │
└────────────────────┴───────────────────────────────────┘

  到2010年力争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较2005年增加35.1亿元。

  “十一五”期间,经过努力,着力培育发展的21户大企业大集团,将成为我省“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三大方阵”的主力骨干企业,这21户企业,在第一方阵的8户中有7户,在第二方阵的23户中有7户,在第三方阵的35户中有7户,占总的66户的30.3%,20户企业规划销售收入力争达到4530亿元以上,占总的66户企业规划实现销售收入的56.6%。

  (二)工作重点

  1、加大联合重组,进行存量整合

  发挥国有资本迅速集聚和重新配置功能,实现存量资源优化配置,在全省范围内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到省外乃至国际上兼并收购或强强联合,调整壮大省属大型国有企业规模,加强国有经济在关系我省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和支柱行业的控制作用,在其他领域的支柱或带动作用。煤炭产业主要以焦煤集团、同煤集团、晋煤集团、阳煤集团、潞矿集团等大型煤炭集团企业为龙头,加快对区域内中小煤矿的整合,延伸产业链。机械装备产业以太重集团和太重煤机为主继续同业扩张重组。加快煤炭、化工企业的强强联合、项目合作。以省煤运总公司、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山西焦炭集团等为主,构建大型煤炭、焦炭物流集团。吸引各类投资者,以汽运集团、物产集团为主,构建现代物流大集团;以建工集团、路桥集团为主,构建能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大型工程建设集团等等。

  2、实施重点项目,集中增量调整

  “十一五”期间,省属国有企业规划的重大项目多、资金投入大,有强劲的发展势头,要广泛扩展增量渠道,重点推进。一是“联合上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投资者与企业联合新上项目,“十一五”期间,招商引资项目库规划项目158项,规划总投资额3100亿元;二是嫁接外资,通过转让产权、股权,引进在本行业属先进水平的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成为战略伙伴,引进技术、管理、产品、项目等,提升企业规模和档次,或通过转让部分优质资产产权、股权进行增资扩股,以存量资产吸引增量资产,从2006年开始,先将太钢集团、国际电力集团等14户大企业与规模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结成战略性合作伙伴;三是上市融资,从国内国际资本市场融集资金,今后两三年,力争每年培育5到6户企业实现境外上市等等。

  积极推进扶持8个左右投资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群建设:太钢集团新建150万吨不锈钢及配套改造项目,太钢集团在吕梁新建500万吨冷轧硅钢、冷轧板项目;焦煤集团、同煤集团、潞矿集团、阳煤集团和晋煤集团五大煤炭集团高产高效矿井改扩建及配套洗煤厂、综合利用电厂项目;晋煤集团10万吨、100万吨甲醇制汽油项目;潞矿集团16万吨、100万吨煤制柴油项目等。

  积极推进和扶持8个左右投资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重大骨干项目建设:同煤塔山电厂、轩岗电厂、晋煤赵庄电厂、高河电厂等6个左右2×600MW大型坑口电厂项目;阳煤集团、同煤同德铝业等4个新建80万吨氧化铝项目等。

  省国资委和省有关部门要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积极帮助企业简化核准程序,帮助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国资委对重点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动态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对企业投资管理和效果实行阶段性评价;企业要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

  3、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步伐

  股权多元化是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加快股权多元化的重点是要在大集团母公司实现多元化上有大的突破。对承担政府专项资金管理职能的投资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暂时保留国有独资的形式;对同煤、焦煤、太钢等涉及国家能源安全和对我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支柱企业和优势大型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加大产权转让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提高我省大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比重。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允许各类投资者投资控股、参股,积极搞活。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吸引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企业上市,特别是境外上市等多种形式进行推进。对已分立上市的企业,要创造条件整体上市。

  我省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在实施债转股后,通过将国有产权及资源进行市场化评估,与国际、国内大集团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煤炭企业向煤电、冶金、煤化工的延伸,提高综合发展速度,不断提升山西煤炭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太钢要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处置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力争尽早实现整体上市,在实现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的同时,适度转让一部分股权,引进战略投资者,促进转换经营机制和加快发展。

  积极推进太化、天脊、三维等煤化工企业产权多元化,除吸引国外、省外资金外,还要推动与省内重点煤炭企业的合作,通过合作加快延伸煤炭生产链的进程。

  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对省属企业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增强监督、激励、约束作用

  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董事会自身职责不到位、董事会与经理层交叉任职、经营管理者权责失衡、监事会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能够忠实代表股东利益、充分发挥战略管理功能的董事会,进行外派董事的试点工作,确保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总经理等经理人员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我省已出台了有关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的一系列配套制度,重点是考核企业的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今后,在不断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随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业绩考核将逐步由目前对省国资委任命的经营班子进行考核逐步转为由省国资委考核省属企业董事会,董事会考核经理层的模式。

  在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同时,继续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使企业高管和一般员工在各方面改革上协调推进。

  5、继续加大困难企业关闭破产力度

  按照国家2008年“基本解决那些已经陷入困境,难以继续生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退出问题” 的要求,我省重点做好165户困难企业的退出。包括子、分公司,需要通过破产退出市场的,其中有29 户已经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规划,136户实施依法破产,争取2008年全部完成困难企业的破产退出任务。对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规划的29户企业,要配合国家做好关闭破产预案的制订、审核等前期准备工作,随着国家各年度计划的下达进行组织实施;对需要依法实施破产的136户企业,与国家政策性破产同步规划,分年度安排实施破产, 2006年计划安排12户,2007年安排85户,2008年安排39户。

  对企业破产的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33号)的有关规定,由集团公司负责,破产费用由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托底解决。

  通过对一批国有困难企业实施关闭破产,使我省国有经济结构比重有所下降,所有制结构更趋于合理。

  6、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以及分离移交自办中小学校工作

  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对于精干主业,提高企业竞争力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合理确定范围。主业之外的诸如零部件加工等生产性服务单位、为职工生活服务的食堂等生活性服务单位、不符合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的医院和不在移交范围的职工大学、技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服务性单位均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范围。其次要通过多种形式推进辅业改制。对具有市场竞争力、生存力,职工改制愿望迫切的辅业,按国家政策进行分离改制,直接改为非国有实体;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辅业,以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方式进行剥离,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向非国有实体过渡;对生存能力较差暂不具备改制条件的辅业,以核定补贴,逐年递减的方式,最终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无市场前景、难以为继的辅业实施破产。今后,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重点是辅业集中的煤炭、化工、冶金、机械等行业。这些行业经济效益较好,主业有一定财力支持辅业改制,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06年底完成50%,2007年底完成80%,2008年底全面结束。

  省属企业分离移交中小学校,2006年将剩余的48所移交完毕,全面完成我省省属企业分离移交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工作。

  7、规范和加强产权交易监管,积极稳妥抓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工作

  为促进国有企业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进场交易制度”,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公开进行。

  积极稳妥地做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和重组将产生重大影响,我省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积极、稳妥、有序”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工作,以控股股东为主体,市场运作为基础,对价方式多样化,根据各上市公司的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引导企业做好方案的制订工作,协调省内各国有非流通股东之间的关系,推进我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现有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通过股改增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为全省经济的发展做贡献。要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首先使省煤运公司控股的“三元煤业”在香港上市发行;积极推动潞安在国内上市;做好晋城无烟煤、中条山有色上市的筹备工作,通过直接上市或买壳上市,多方实现在资本市场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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