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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省属国有经济在我省各产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

  --- 进一步增强省属企业在煤炭等能源领域的控制力,支持优势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煤炭是基础性产业,涉及国家能源战略安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保持控制地位。“十一五”期间及其后一个时期,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扶持政策,以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和提高生产集中度为导向,利用国家给我省三大煤炭基地的规划产能和关闭小煤矿腾出的空间,适度新建、扩建增加产能,主要以省内外乃至国际上的资源、资产为目标,市场拉动、出资人推动、行政促动并重,利用技术人才优势,通过联合、兼并、收购、改造、整合地方煤矿等方式,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在煤炭这一关键领域的战略调整和布局优化,全力建设三大煤炭基地。晋北动力煤基地以同煤集团为核心,晋中焦煤基地以焦煤集团为核心,形成两个亿吨级以上煤炭生产集团,晋东无烟煤基地以潞矿集团、晋煤集团、阳煤集团为核心,形成三个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生产集团,建设一批规模大、技术水平高、效益好的现代化矿井,实现国有资本向煤炭大集团集中,向煤炭基地集中,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群,充分发挥国有煤炭大企业集团的先进生产力和调控功能,增强国有经济在煤炭行业的控制力,为促进山西煤炭产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全国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

  同时,北部以同煤集团为龙头,晋东以晋煤集团为龙头,大力发展煤层气的综合利用。

  按照我省节能降耗的要求,加快清洁能源开发,特别是要抓住国家“西气东输”的机遇,支持省乡镇煤运集团做好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工作,调整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实现天然气、焦炉煤气以及煤层气的合理利用,推动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和环境的改善。

  大力发展煤炭延伸的煤化工、电力、建材产业,实现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升级,非煤产业收入达到50%。

  到2010年,五大煤炭集团30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要占到矿井总数的85%以上;煤炭洗选率要达到90%以上;矿井采区回采率要达到85%左右;安全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5以下;采煤机械化程度要力争达到100%;原煤生产人员效率要达到12吨/工以上。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产能达到4.5亿吨以上,约占2010年全省规划煤炭产能7亿吨左右的70%,产销量达到5.5亿吨以上;企业的资产总规模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力争达到300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力争达到2000亿元,其中,煤炭产业1000亿元,非煤产业1000亿元,占全省煤炭行业2010年规划销售收入3000亿元的66.7%。

  ---支持省属优势企业在我省冶金产业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冶金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原材料产业,省属国有企业的冶金产业要在中部建立的原材料基地中占有一定位置。

  围绕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技术创新,推进延伸加工,实施清洁生产,建设新型集约化冶金产业,突出不是“散而全”,而是“专而精”的特征。太钢集团进一步做大做强不锈钢优势产业,带动不锈钢制品产业发展,综合培育成为国内乃至国际不锈钢产业基地;中条山集团适度扩大冶炼规模,发展冶炼特色产品,适时推进高起点、大规模、高附加值深加工项目,向铜制品产业延伸;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发展阳煤集团、同煤集团等省属煤炭企业的铝、钢铁产业,促进煤-电-铝-材等产业链的拓展和延伸,成为非煤支柱产业之一。

  到“十一五”末,形成铁产能1350万吨、钢产能1782万吨,其中不锈钢、材分别达到300万吨、273万吨,不锈钢制品50万吨;铜冶炼规模30万吨,其中,粗铜10万吨、精铜7.5万吨;氧化铝产能160万吨,电解铝产能25万吨。省属国有企业的冶金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130亿元,占全省冶金工业2010年规划实现销售收入2500亿元的45.2%,总量上占近一半,产品技术含量上处在上端,成为我省冶金产业的重要支柱。

  ---支持省属优势企业在我省电力产业中扩大份额

  省属国有企业的电力产业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国际电力集团及其它省属企业的控、参股电源厂,煤矸石、自备等电源厂;二是省属12个县级农村电网。

  根据国家“输煤、输电并举”以及“西电东送”和中部崛起建设重要能源基地的战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大资本运营力度,鼓励、引导、加强国有电力企业和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电力产业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资金、管理、技术等优势,通过在燃料供应和发展电源项目上相互以多种形式参股等方式,利用国家在中部能源产业布局倾斜政策,大力推进坑口电厂和热电(冷)联产机组的建设,积极发展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电厂,因地制宜发展煤层气发电,促进煤电一体化,实现山西区域内能源产业的合理分工。在全省坑口电厂中,省属企业坑口电厂占据主体地位,提高省属电力产业的竞争实力和市场份额。

  “十一五”期间,在晋北、晋中、晋东南建设一批煤电联产的坑口电站群,发挥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大力开拓省外电力市场,使我省成为华北、华中、华东地区电源输出的重要基地。

  到2010年,省属企业装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2005年为810万千瓦,其中,国际电力580万千瓦,其它省属企业电厂230万千瓦), 占全省“十一五”末5500万千瓦的36.4%,“十一五”期间省属企业新增装机容量约1190万千瓦,占全省“十一五”末新增装机容量3180万千瓦的37.4%,其中,国际电力500万千瓦,其它企业约970万千瓦。省属电力装机发电量要达到990亿千瓦时,省属供电网将重点安排3个220KV输变电项目和16座110KV输变电项目的新建、扩建工程。新增变电容量为11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60公里,供电量达到40亿千瓦时。省属国有企业的电力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50亿元,占全省电力工业2010年规划实现销售收入960亿元的26%,实现利税65亿元。

  ---支持省属优势企业在我省发展煤化工产业中抢占技术与市场前沿

  煤化工是我省培育壮大的四大新支柱产业之一,省属煤化工企业在全国同业中有明显的技术和产业优势,要体现带动力和影响力。

  随着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居高不下,又给煤化工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涉及煤化工产业的十个省属企业,尤其是煤炭企业,发展势头强劲,但产品结构层次低、同一出资人的企业之间产品链无序发展已隐现。要发挥出资人的作用,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原则,特别要做好煤炭企业与煤化工企业在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促进煤焦和能源资源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等有效结合,防止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同一出资人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以及资源、人才和资金浪费。

  “十一五”期间,依托丰富的煤焦等能源优势,把太化集团、天脊集团、三维集团、山焦集团4个企业培育成煤化工产业龙头,打造出山西煤化工特色品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生产规模,通过强化与科研机构的有效合作,提升产品档次,占领行业技术前沿,带领山西煤化工产业升级。着力打造省属三大煤化工发展基地,即:以天脊集团为主的晋东南化肥和甲醇基本化工原料基地;以三维集团为主的洪洞精细化工基地;以太化集团为主的太原PVC化工基地。建议在省国资委成立省属国有企业煤化工促进发展协调组,采取出资人推动和市场机制运作相结合的方法,统筹、协调煤化工各产业的有机结合发展,协调组推动组建四个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研发中心,即:以天脊集团为主成立化肥、甲醇及下游产品产业研发中心;以三维集团为主成立乙炔和精细化工产业研发中心;以山焦集团为主成立焦油深加工产业研发中心;以太化集团为主成立PVC产业研发中心,负责研究提出各产业统筹发展建议,进行同类项目协调布局可行性研究等,强化三大基地科学布局,提高煤化工各产业发展水平。

  同时,煤化工企业要利用技术、人才优势与有原料、资金优势的煤炭企业互补联合,在项目和产业上以各种形式进行合作;五大煤炭集团要向煤化工产业转移和发展,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向三大产业基地靠拢和延伸。

  “十一五”期末,省属国有企业煤化工产业重点产品总量力争达到:尿素280万吨;甲醇200万吨;甲醇下游产品(包括醋酸、甲醛、烯烃、二甲醚等)150万吨;乙炔化工170万吨,其中,聚氯乙烯155万吨;1,4-丁二醇及下游产品15万吨;粗苯精制及下游产品100万吨;焦油加工180万吨;煤制油26万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化工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力争达到470亿元,利税120亿元,占全省煤化工行业2010年规划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的47%,在总量上占据近一半,在产业上形成龙头带动地位。

  ---支持省属优势企业在我省整合升级焦化产业中实现规模和市场扩张

  重点发展山西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环能煤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麟煤焦公司及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带动促进全省焦化行业的技术水平提高,在工艺装备向大型、紧凑、优化、高效方向发展,积极推广大容积炉型和侧装捣固炼焦等新技术,重点发展粗苯精制和煤焦油等深加工化产品,促进煤焦化产业一体化,提升我省煤化工产品在全国的竞争力。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大力推广煤气回收利用,重点治理焦炉废气、粉尘和污水等废弃物的排放,使省属国有企业的焦化产业形成带动、示范作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十一五”期间,省属国有企业焦化产业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环保型的生产经营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托山西焦煤集团,以资源和产权为纽带,整合省内重点焦化企业,形成1000万吨以上焦炭生产、化产回收和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焦化集团;依托山西焦炭集团,以市场运销和资金及产权为纽带,整合省内重点焦化企业,形成1000万吨以上的焦炭控制力的焦炭集团,提高焦化副产品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到2010年,煤焦油加工、粗苯精制、焦炉煤气制醇、二甲醚及合成氨等生产能力达到260万吨;焦化产品销售收入力争达到300亿元,占全省焦化行业2010年规划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的30%。

  ---支持省属优势企业成为我省装备制造产业中的龙头

  发展装备制造业是建设新型工业基地的重要内容之一,“十一五”期间,以产品系列化、规模化为突破,以技术创新为重点,围绕重型机械、煤炭机械、液压机械、汽车配件、铁路机械及其他产品,主要是做大做强太重集团和大齿集团,适时继续重组扩张,形成龙头企业,完成制造矿山机械成套设备的重大突破,带动我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力争在中部建立的现代装备业基地中占有一定位置。其它省属机械制造业中小企业,要转制搞活,将国有资本逐步退出,有市场竞争力和前途的企业,要按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向“专、精、特、新”发展,力争重组为大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对没有市场、经营困难,缺乏活力的依法关停退出。

  到2010年,力争实现销售收入140亿元,占全省装备制造行业2010年规划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的14%。

  ---支持省属企业在轻工、建筑、交通、贸易等产业中实现有进有退

  采取出资人和行政推动,企业按市场机制运作,实施集团化战略、信息化战略、国际化战略、品牌化战略,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切实打破行业、企业、地方垄断,加大对优势资源的整合和重组力度,劣势有序退出,弱势努力盘活,优势做大做强,除汾酒集团、地铁集团以国有控股为主,其它均允许各类投资者控股、参股,实现股权多元化,以退为进,调动利用更多的社会资本,依托优势品牌、优势规模、优势产品、优势技术,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推进、带动我省在这些产业领域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把杏花村汾酒做强做大,力争成为一个享有世界声誉的中国品牌;发展壮大地铁集团;加大改制、引资力度,放开搞活5个企业,即:路桥集团、建工集团、医药集团、汽运集团、物产集团。

  到2010年,力争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

  ---整合国有资产经营产业,实现国有资产向优势企业、优势产业的集中

  现在的8个国有资产经营类公司,在成立之初的职能主要是对省政府有关部门投入的政策性资金进行资产经营和管理,某种程度上带有计划体制的色彩,虽然各公司近年来不断开拓改革,但运行体制不顺,企业布局小、散问题比较突出。

  将代省政府经营管理的政策性资金由股权、债权转为资本金,并清产核资,合理处理呆坏帐,盘活存量,加快改革步伐,适时突破性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新授权经营内容和范围,在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下,参考国务院国资委国投公司“股权转让,存量盘活,控、参股投资,阶段经营”的模式,以及重庆渝富资产管理公司“自行负责融资收购和处置债权”的模式,重新定位为“投资控股公司”或“产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新运行模式,形成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投融资、不良资产处置、大型企业孵化的三大功能平台,以“资产经营、阶段持股、投融结合”方式进行运营,或其它市场机制运行模式,使之在新的体制下承担起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市场操作主体重任。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思路,要“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盘活存量,尤其要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企业中把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存量资产变现资金20亿元;融通资金60亿元;融资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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