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实施标准化战略为重点,强化自主创新。
1.做好《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3月底前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5月底前召开全市《纲要》实施工作会议,建立标准化战略推进联席会议;7月底前制定《纲要》实施分工责任制;12月底前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深圳市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方案》,5月前完成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调研;6月前编制标准化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目录(“三重目录”);10月前推动推动园区内企业参与制定一批国内及国际标准;11月前推动10家企业建立标准化与科研同步机制;12月前推动一批企业积极申报承担专业TC/SC及WG的工作,完成已获批准专业TC/SC的组建工作。
3.推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和标准化工作。引导、扶持企业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链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相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推进现代物流、创新金融、网络信息等高端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在农业、环保、电子政务、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组织制定一批地方标准、特区技术规范及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加大《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
4.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推动企业积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标准(HACCP)和软件企业实施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等国内外先进管理体系标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5.推动标准化工作国际化。推动标准研究机构与国外标准组织的战略合作,促进标准化科研与国际接轨。推动我市各类重点实验室与国际著名检测机构实现检测结果互认,使我市企业在本地即可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办好第四届深圳市高新技术标准化论坛。
(五)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强化技术基础。
1.推进节能降耗标准化工作。加大对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宣贯力度,重点推进实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标准。在电子、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领域,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一批技术标准文件。结合构建循环型社区和园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建立相关标准体系,为循环型社区和园区建设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2.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大力宣贯《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方法,在5家企业开展试点,积极创建示范企业;贯彻落实《
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帮助中小企业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提高计量保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