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和改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按照抽查一类产品、整治一批企业、提高一个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要求,在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的同时,突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实施跟踪抽查和分类监管,提高监督抽查的可比性。加大后处理力度,全年监督抽查后处理到位率达到100%。
5.强化民生计量工作。推进民生计量,抓好重点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全市加油机强制检定覆盖率达到98%,集贸市场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达到95%。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集中做好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粉、食用油等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扩大C标志产品发证范围。
6.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实施“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继续推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充分发挥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平台的作用,对有效投诉处理率为100%。对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的及时处理率100%,满意率(含基本满意)100%。对信访投诉事件在规定时间办结,及时处理率100%。
(三)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重点,强化扶优扶强。
1.抓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和申报推荐工作。落实《深圳市实施名牌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实施名牌战略的政策措施,做好名牌、免检产品培育工作;全市新增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个,中国名牌产品6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6个以上、广东省名牌产品10个以上;上半年组织开展名牌、免检产品推荐、申报工作;9-10月举办全市名牌产品表彰大会等活动;开展打假保优活动,保护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扎实做好第四届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深化市长质量奖的基础研究和评定机制建设,健全评定规范,提高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3月底前组建市长质量奖专家委员和评审员库,启动年度评定工作,开展企业宣贯培训;5月底前完成年度申报企业审查、受理;7月底前完成年度申报企业评审;8月底前召开专家评委审议会推荐候选单位、公示拟奖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准;9月对年度获奖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并推广获奖企业成功经验。
3.深入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以“质量兴业”作为开展质量振兴活动的主要方式和重要载体,推进罗湖区珠宝玉石行业、南山区医疗器械行业的质量兴业活动;1至9月全面推进各区开展质量兴区(兴业)活动,推动1至2个区增设“区长质量奖”,年底前对各区质量振兴工作进行检查;积极开展质量信息研究,编制《深圳市2006年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
4.继续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情况。对我市重点出口的50个国家和地区、70类重点产品所涉及的国外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市场准入信息进行重点跟踪预警,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企业的应对能力,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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