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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深圳市交通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第一部分 2006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完成情况


  推行部门责任目标白皮书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作为2006年试行白皮书的单位之一对此非常重视,对年度工作白皮书的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一项一项抓责任、抓执行、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目前,除出租车运力投放工作因政策限制未实施外,其余72项任务的年度工作均已完成,完成率达100%。其中,属年度任务的共21项、占29%,已全部完成;属跨年度任务的共5项、占7%,年度工作均已完成;属长期任务的共46项、占64%,年度工作均已完成。交通生产年度预期指标均超额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达1846万标准箱,机场旅客吞吐量1830万人次。

第二部分 工作职能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135号),市交通局(港务管理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城市公交、水路、港口、铁路、轨道交通、民航、物流)和协调邮政行业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邮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邮政行业。
  二、制定全市交通运输并参与制定全市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规划、年度重点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计划,经  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含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客货运场站、城市公交、出租小汽车、汽车租赁、轨道交通、国际货贷、机动车维修业及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方面的行业管理。
  四、统筹研究、拟定全市整体运输政策,组织、协调研究交通与土地利用规划、交通与环保、交通与道路网络、交通与道路使用需求之间的关系。
  五、主管全市公路工作,管理市公路局。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全市物流产业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协调物流产业中运输平台的功能研究和相关信息平台规划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市小汽车定编管理工作。
  八、管理本市港区内岸线、水域的分配使用和辖区内通航水域、岸线的使用;依法审核港口工程项目和港区范围内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九、管理全市港口引航工作,负责引航与港口生产的协调工作。
  十、编制全市交通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统筹安排使用;会同物价部门研究制订交通、港口行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国家有关交通、港口规费和车辆购置税(在移交市国税局之前)征收及稽查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交通战备的运输组织、协调管理和参与国防交通保障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深圳地区综合运输、重点物资运输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铁路、民航管理工作。
  十四、监督和指导交通、港口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组织制定全市交通、港口行业和协调制定邮政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交通、港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组织交通、港口行业和参与协调邮政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推广运用。
  十六、负责交通、港口、邮政行业统计工作,收集、发布国内外交通、港口经济信息和资料。
  十七、组织、协调和参与交通、港口系统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业务的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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