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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办理楼、门牌收费许可和税务登记手续(2006年7月)。
  (2)进行楼、门牌编码、标图、收费(2006年7月开始)。
  (3)制作挂牌(2006年7月开始)。
  (4)典型试点长垣县的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道路设标工作。
  地名规划工作:
  (1)辉县市、卫辉市城区、新乡县新城区、原阳县新区、延津县城区、封丘县城区道路命名的政府审批(2006年8月完成)。
  (2)民政、规划、房产、城建、新乡日报社联合对新乡市市区的小区名称清理与命名。
  (3)新乡市市区桥梁更名(2006年7月完成)。
  (4)地名规划工作的六个基本程序和步骤:一是调查城镇历史、人文背景、城镇地名、城镇规划的现状和特点;二是确定地名类型和系列;三是设计各类地名命名更名方案;四是组织论证和向社会征求意见;五是编制地名规划方案;六是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数字地名工作:
  (1)信息采集: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填写《地名信息登记报表》,并认真进行复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报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项工作在2006年8月底前完成。
  (2)信息整理录入: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微机操作员或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的地名信息进行整理、录入。认真进行核对,确保录入信息数据的准确性。该项工作2006年9月中旬完成。
  (3)软件二次开发:根据省里统一开发的软件,信息容纳不下时,委托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对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并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对信息进行补充更新,实行动态管理。该项工作2006年10月完成。
  (4)安装调试:与河南网通公司合作,租用新乡地名网站空间和声讯交换设备,开通新乡地名网和电话问路,为社会提供网上地图及新乡地名信息查询和9601156电话问路服务。购置20个触摸屏和管理亭,安装在公共场所和公共服务部门。该项工作2006年12月完成。
  (5)开发利用:利用已建成的地名数据库,开展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逐年对数据进行更新,做好维护和升级工作。
  3.总结表彰阶段:
  (1)撰写工作总结。
  (2)开展评比工作。
  (3)召开表彰会议。
  四、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纳入日程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要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提高对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认识,要把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列入2006年工作的重点,纳入日程,指派专人负责,一抓到底,要经常研究解决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种关系,从领导上保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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