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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会议精神,扎实搞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市政府研究制定《新乡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三日

新乡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会议精神,扎实搞好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国家民政部提出的,国务院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回良玉副总理批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推进,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凸显。赞同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合力推进。”
  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其重大意义主要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满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交流交往活动,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国家信息化建设,弘扬中华文明、传承先进文化。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拓展地名公共服务,做好地名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地名规划、数字地名四个专项事务。
  (二)具体目标和任务
  1.地名规范专项事务。卫辉市、辉县市、封丘县地名管理机构和职能理顺到民政部门。制订《新乡市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办法》。
  2.地名标志专项事务。继续改进和完善新乡市市区和卫辉市、辉县市城区街路巷、楼门牌设置工作。推动全市门牌设置和县、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街路巷牌设置工作。树立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典型县市。
  3.地名规划专项事务。开展新乡市市区居民区(小区)名称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小街巷、桥梁、广场名称的更名命名工作。完成各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新区、开发区地名规划工作。
  4.数字地名专项事务。完成全市12类地名信息的采集入库工作。建成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开通网上查路、查信息,电话问路。在新乡市市区设置20个地名触摸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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