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级人事部门、各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评聘的政策规定及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申报和评审,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也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降低标准。
6、各受委托承担中级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要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整理和准备,及时准备业务测评工作,并于评审会议召开前10日,将拟推荐参加评委会的执行委员候选名单报市人事局。
二、严格标准条件
7、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和评审。各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申报和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符合《
教师法》对学历方面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和评审。申报晋升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照《淄博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执行,认真执行量化赋分要求,切实保证申报质量。
8、严格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或《淄博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破格申报人员须由省、市人事部门会同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卫生副高破格申报人员数不得超过所在单位申报人员总数的10%,呈报单位应严格把关。
9、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规定。有关具体政策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执行。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