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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二是加大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要抓好深府〔2006〕125号文件及5个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促使我市需要的技能人才真正在我市扎根。创新和完善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和服务三大体系,完善年度招调工实施办法。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确保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顺利就业。
  三是加强培训设施建设。加强高技校和技工学校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校企合作,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和办学质量,培养更多更好的技能人才。进一步推进高训基地建设,抓紧完成大楼验收、设备安装、建章立制、宣传推介、干部培训等准备工作,尽快发挥社会效益。
  (四)强化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促进社会公平。
  以落实最低、调节过高、规范协商、引导市场、监督支付为重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重点调控新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和高收入者的工资水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根据深圳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调整200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实施《关于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若干规定》,及时制定、公布和宣传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保障各种就业形式的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报酬。及时制定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欠薪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欠薪保障基金管理和监督。
  (五)强化维权机制建设,增强维权力度。
  一是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协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社区)的覆盖面。组织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扩大集体协商范围,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比较集中的社区、街道、工业园区推行集体协商制度,注重培育协商主体、规范协商程序。推进集体协商立法工作,规范企业集体谈判,有效控制过激行为。
  二是加强监察执法。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完善配套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监察员,广泛采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息,发现欠薪等违法苗头及时妥善处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监察指挥中心建设,推广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实现监察信息全覆盖和各级监察信息共享。建设“社会保险稽核案件信息系统”,提高稽核案件处理效率。全面推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档案,实现分类管理。
  三是提高仲裁工作效能。继续推进仲裁工作“四快”工程,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简化仲裁程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无积案发生。加强办案监督,鼓励当事人监督劳动仲裁工作,组织重大集体案件研讨,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劳动争议法律服务市场的疏导,建立法律援助网点,免费接受劳动者一般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或接受代理服务。继续推进仲裁收费制度改革,合理减轻劳动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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