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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
(吉安监管协调字[2007]144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当前工作的重点。前一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全省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少数市县没有严格指导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也没有认真对照检查政府自身的安全监管主体职责履行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不力。一些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走了过场;一些企业存在错误认识,担心查出重大隐患会导致追究责任或停产整顿,在排查中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一些企业对排查出的重点隐患没能及时治理,没有制定整改计划。近日,省政府将组成10个督查组,分别由有关部门厅级领导带队赴各地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落实省政府总体部署和省安委办指导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扎实推进工作。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个生产经营单位并进行排查,切实消灭死角。省局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表,各地要对照检查,严格落实。特别是风险较高、安全状况不稳定的企业,更要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排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认真排查治理的,企业领导人必须承担责任;一旦因此发生事故,必须依法追究、从严处理。对至今尚未部署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各级安全监管局要抓典型,通报批评并通过媒体曝光。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分级建档,登记造册。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大整改的力度,要把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具体人员;对整改不力,久拖不决,措施不落实,责任不落实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发出的指导意见和整改文书,要跟踪督办。通过加强督促检查,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二、切实做好汛期和旅游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协调、指导和监督力度,督促落实各项交通管理措施,严密防范恶性交通事故。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继续协调落实煤矿、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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