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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城市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派出具有相应工作资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会诊并进行技术指导;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家庭病床管理技术规范;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适宜技术的开展和进修学习;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并将适宜在社区治疗和康复的病人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需求,提出需要支持的执业科目类别及协作计划;要制定合理的综合能力提高计划,积极争取和有效利用城市公立医院的支持资源;要为城市公立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的支援活动提供工作条件。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卫生局要依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制定城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支援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

  (二)确定协作关系。各区县卫生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就近支援的原则,采取自愿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安排相结合方式,确定城市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支援协作关系,明确各自职责、义务和工作任务,签订对口支援帮扶协议书。

  (三)组织实施。市属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由市卫生局和所在区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他区县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由所在区县卫生局组织实施。2007年8月15日前全市区县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帮扶社区卫生服务准备工作就绪,签订《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帮扶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议书》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全市城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淄博市城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发),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受援单位,负责支援单位与辖区受援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支援帮扶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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