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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贸易工业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1.继续推进在越南设立中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申报工作。
  2.草拟、汇总《关于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决定》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并上报市政府。
  3.5月前,与香港贸发局联合组织赴澳大利亚、新西兰投资贸易推介活动,组织我市企业出访及交流活动;8月份组织我市企业参加澳大利亚昆士兰皇家博览会并开展系列经贸交流推介活动。
  4.5月前,组团赴美国休斯敦开展友好城市经贸交流活动。
  5.6月上旬组织企业参加广东省政府摩洛哥、坦桑尼亚、毛里求斯等非洲四国系列经贸活动。
  6.9月份组织企业参加德国柏林消费电子展并赴欧洲有关国家开展系列经贸活动。
  7.10月前,组织我市企业赴俄罗斯开展经贸活动。
  8.11月前,组织企业赴东盟、非洲等地开展经贸活动。
  9.3月前,做好驻海外经贸代表处规划,确定2007年增设的海外经贸代表处。
  10.4月前,赴澳洲开展驻外代表处初期筹备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前挂牌成立驻澳洲经贸代表处。
  11.9月前,积极筹备驻俄罗斯代表处的设立,开展选址考察,争取年底前确定地点和成立日期。
  12.做好我市投资环境的对外宣传。3月前在CNN 播放我市宣传片;10月前,在西方主要财经媒体进行一系列宣传。
  (八)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
  实施深港澳合作、大珠三角合作和泛珠三角合作三个圈层的区域合作与发展策略,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和环渤海经济圈建设,探索与兄弟省市在能源、资源、科技、经贸及劳务等领域进行合作的新形式、新领域,最大限度地拓展发展空间。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1.每半年汇总各部门参与深港澳合作、大珠三角合作和泛珠三角合作的情况并报市政府。
  2.加快推进深港生产力基地建设。根据市深港生产力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有关会议决定精神,并按照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拟定的《深港生产力基地建设规划方 案》,加强深港两地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与问题,全力为深港生产力基地建设提供“保姆”式的贴身服务与保障,力争深港生产力基地早日建成,为企业提供服务。
  3.4月份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中部投资贸易洽谈会”、“重庆投资洽谈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展会;五月份组织企业参加“泛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中国西部博览会”等展会,九月份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展览会。
  4.积极协助对口帮扶地区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帮扶和企业合作,探索农业产业化扶贫新模式,在第3季度前完成扶持资金项目安排,努力提高帮扶资金绩效。
  (九)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民营及中小企业扶强助弱的服务机制,解决好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和用地问题,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3月底前,制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行业细分方案,在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作修改完善后上报市府办审定;5月前完成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6月前完成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颁奖会,建立数据直报系统和生产监测分析系统;下半年具体实施扶持政策。
  2.6月底前制定发布《深圳市支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措施》;年内完成上市基本知识普及性培训企业2000家,完成辅导改制企业80家,到年底力争推动20家民营及中小企业完成上市融资。
  3.根据国务院审批的我市首批民营及中小企业集合发债规模与项目,制定和完善集合发债方案,力争9月前完成首批民营及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发行工作,并建立有效跟踪、监督和服务机制;力争8月前,研究制定2007年深圳市自主创新型民营及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工作方案,完成参与集合发债企业与项目的组织申报及预审工作,并上报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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