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小店工业园区管理范围的通知
(新政文[2006]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建设,充分发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小店工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城镇化进程, 经研究,将红旗区关堤乡整建制划归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将红旗区小店镇的邢庄、贾李庄、李胡寨、北张兴庄、张兴庄、夏庄、贾堤、冯堤、魏堤、第五疃、樊庄等11个建制村划归小店工业园区管理。红旗区的行政区划不变。
望接此通知后,红旗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店工业园区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