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农民工联席会议简报》,报送市政府领导,并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信息。
(五)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市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有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市政府决定。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新乡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新乡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范学贵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刘林成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王平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刘国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孟繁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