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机场管理集团等单位要督促所属和所监管单位做好创卫整治工作,重点抓好机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和购物场所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牌匾广告、食品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
5.省教育厅要进一步做好大中专院校的创卫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餐具消毒及食品卫生整治等方面工作。
6.省交通厅要加强对长途汽车站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车站候车室、厕所等重点部位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组织客运公司做好对司乘人员和旅客的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使其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加强对高速公路和所管辖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治理,加大道路养护力度,及时修补破损道路、绿化带和标识标线,确保道路干净整洁,绿化规范,标识标线清晰,道旁无乱堆乱放现象。
7.省环保局要督促市区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对燃煤锅炉、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建筑工地扬尘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秸秆禁烧进行全面检查整治,确保建成区无明显环境空气污染现象。对造纸等污染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确保工业废水排放无明显污染。严格医疗废弃物定时回收制度,并按规定回收销毁。
8.省广电局要在省属电台、电视台积极宣传西安创卫工作的动态,制作和播出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卫宣传片和公益广告,提高广大群众的创卫意识和文明卫生意识。
9.各通信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建成区架空通讯管线进行集中整治,按计划完成“空改地”工程。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沿街通信设施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其他单位和部门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对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和达标整治活动,努力使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卫工作如期达标。
三、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中央驻陕单位、省属各部门、各市(区)驻西安单位、驻陕部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卫和爱国卫生机构,落实专职人员,精心组织,结合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整治达标工作。地方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基层,现场研究并及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