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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
(京发改[2007]1346号)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成品油批发企业要合理安排调配,保证市场成品油的正常供应。中石油、中石化所属两大石油公司对系统外加油站要一视同仁,不得停供、限供成品油。

  二、本市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成品油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不得突破价格上限水平。

  三、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本市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批发价、零售价的企业,对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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