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基金征收,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
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是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有效支付的重要基础,要始终把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总量和抗风险能力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健全职工参与的监督机制,凡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公示确认。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从源头上把好基金征缴关,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对不按规定及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按其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缴费基数进行征收。要加强社会保险费稽核工作,认真做好对重点行业和缴费单位的常规稽核,每年社会保险稽核面不低于30%。对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申报不实的单位,要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及时开展实地稽核,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力度,建立对重点欠费行业和欠费单位的实时监控机制,要通过采取资产保全、“先还社保欠费,后转社保关系”以及对社会保险欠费加收利息等措施,督促欠费单位清偿社会保险欠费,切实维护欠费单位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大力拓展筹资渠道,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比例,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机制。
三、落实目标管理,不断健全扩面征缴工作机制
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是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健全和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市政府每年年初下达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明确各区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当年的考核指标,并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同财政转移支付、先进评比等挂钩。各区县政府应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列入本地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做好目标分解落实、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劳动保障和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通力合作,完善目标考核制度,确保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和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及清欠等主要指标顺利完成。
要加强对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监督考核。市政府每年对各区县和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产业集团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未能完成任务的,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返还税费抵扣等方式予以弥补,取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