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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乌政办[2007]19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县级事业单位: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粮食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拟定全市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粮食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和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经济秩序。
  (三)指导、协调全市外经贸工作,组织实施国际市场开拓工作;建立本市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调处理对外贸易纠纷。
  (四)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和援外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本市流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意见,协调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
  (六)负责粮食流通、酒类流通、食盐流通、畜禽屠宰及肉品流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再生资源流通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级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和安全储藏的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粮食收购和销售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研究拟定本市会展经济的规划和计划,拟定各类商品和技术展览展销活动的相关政策。
  (九)组织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的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推广,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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