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政办[2007]193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交通服务,促进首府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乃依木·亚森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 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宏斌 市长助理
木拉提·木孜帕尔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新国 市发改委主任
马伊磊 市建委主任
宋克勤 市国资委主任
赛福鼎·艾则孜 市交通局局长
樊新和 市规划局局长
任洪岩 市环保局局长
黎 忠 市审计局局长
乔 泉 市市政市容局局长
辛建军 市国土局局长
杨 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剑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朱 刚 市城建投资公司董事长
陆建春 市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
许广良 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马伊磊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根据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线网规划,优化公交线网布局,降低中心城区公交线网的重复率,提高偏远地段公交线路的覆盖率;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加强公交行业运营服务监管,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加强对公交企业经营能力和服务质量的考核,整体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二)整合公交IC卡和公交信息调度系统平台,使之成为政府管理的公共资源, 为所有公交企业提供服务;推进公交场站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公交换乘站建设和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拓宽场站建设的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场站建设,实行有偿使用,向全行业开放;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科技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公交调度信息系统(GPS),设置电子站牌,提高公交人性化服务水平。开展实行“一卡通”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城建投资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