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停车秩序既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中央文明委部署开展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内容。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从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抓起,对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力度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规范停车--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7)”的工作目标
组织实施“规范停车--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7)”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组织实施2007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巩固2006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路口和静态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体目标是:
(一)路口交通秩序继续进一步改善。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守法率达到90%以上,管理守法率达到95%以上,其他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有明显提高。民警、协管员和志愿者管理到位、方法得当、精神饱满、用语文明。
(二)停车泊位供给进一步增加。市区平均每百辆注册汽车(折算成当量小汽车)占有的标准泊位数不低于35。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除路内和向社会开放的配建停车泊位)与总停车泊位之比不低于10%。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含配建停车场)中被利用的泊位数占其停车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
(三)停车配套设施齐全。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两侧以标志、标线(包括禁止车辆临时、长时停放)规范停车的道路长度占主次干道总长度的比例不低于85%。路内停车泊位施划规范、布局合理、管理严格。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立完善的停车诱导系统。
(四)路内停车秩序良好。执法管理力度加大,违法停车得到有效治理,市民规范停车意识明显增强,建成区主干道上(双向)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数与对应的道路长度之比不超过4辆/5公里。
(五)非机动车停放有序。路边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合理、停放规范,公众聚集场所周边道路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有人看管,因非机动车乱停放对正常交通造成的影响明显降低。
三、“规范停车--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7)”的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1.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张贴标语、横幅,制作播发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向车主发出公开信等,集中宣传实施文明交通行动的意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不断在全社会掀起宣传高潮,营造强大声势。
2. 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协调新闻媒体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邀请有关专家以及广大市民代表讨论闯红灯、乱停乱放的危害,广泛征求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的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公布本市停车场位置、泊位数量以及收费标准,宣传停车管理政策法规、管理措施,定期曝光闯红灯、违法停车行为,增强车主自备车位和有偿停车意识,养成规范停车、泊车入位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