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规范停车--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7)》的通知
(苏公通〔2007〕106号 2007年5月17日)
各市、县公安局、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监察局:
2006年,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不闯红灯--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率明显下降,路口通行秩序明显改善,全省参加创建的206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有40个达到了省级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但这种成果是个“易碎品”,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复,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为此,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研究决定,将不闯红灯始终作为五年行动计划的主题,在此基础上,每年再突出一个主题,并以新的主题命名行动计划,今年将规范停车作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新的主题。现将《规范停车--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7)》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政府部署开展的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规范停车--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治理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全省平安和谐建设进入新境界,根据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建设厅和监察厅五部门决定2007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主题为“规范停车”,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组织实施“规范停车--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7)”的必要性
机动车乱停乱放是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省机动车辆发展迅猛,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目前全省城市汽车保有量达243万辆,汽车标准停车泊位为74万个,平均百辆车停车位30个。加之部分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十分突出,给城市交通畅通和社会治安均带来了很大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导致道路通行效率下降。大量车辆违法占道停放,造成交通秩序混乱,道路通行能力严重下降,部分路段交通拥堵加剧。二是增加了社会治安隐患。机动车随意停放、无人看管,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盗窃机动车案件逐年上升。2006年,全省共发生盗窃汽车案件2158起。三是妨碍了社会公共安全。乱停乱放的车辆时常堵塞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辆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