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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市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市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7]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市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我市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我市防洪和供水安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市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为天津更大规模和更好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注入了强大动力,对我市防汛抗旱工作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洪保生命安全、抗旱保供水安全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我市地处海河流域最下游,承担着上防洪水、下防海潮、中防沥涝的多重任务。海河流域自1963年以来40多年没有发生大洪水,根据水旱灾害规律,发生大的洪涝灾害的几率在增加。我市防洪抗旱工程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城乡抗灾减灾能力不足。因此,我市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

  2007年我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根本任务。按照南系防御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的潮位、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的总体要求,发生中小洪水时,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防汛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改善生态用水,为建设平安天津、和谐天津提供保障。

  二、全面做好2007年防汛抗旱工作

  (一)加强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建设。

  1.加强防汛组织体系建设及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制真正落实到河道、堤防、水库、蓄滞洪区、闸涵、泵站等防汛关键部位。区县换届以来,人员和组织机构变动较大,各级防汛部门要主动向新任负责人汇报本地区、本部门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有关负责人要尽快熟悉工作,把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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