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开展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自然保护区用地专项规划。
4、制定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5、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分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修编的具体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的用地现状、用地需求预测、用地规划及重点项目用地布局等方面的资料。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工作方法
1、先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和政策研究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后编制规划方案。
2、上下结合开展规划修编。在编制规划时,一方面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在建设用地规模上最大限度地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另一方面要搞好与下级规划的协调,确保通过规划修编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专项规划修编相结合。
4、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和科学决策相结合。
5、注重创新,充分应用先进技术。
(二)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06年9月1日-9月30日)。调整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联络组,组建专家咨询组,制定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明确规划修编的任务和要求,召开全市规划修编工作协调会。
2、前期调查研究和专题规划阶段(2006年10月1日-12月31日)。就土地利用的战略思想、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土地需求量和供给能力、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关系、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同时开展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为编制规划方案提供基础依据。
3、编制规划方案阶段(2007年1月1日-3月31日)。拟定规划供选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筛选,编制规划图,形成管理征求意见稿。
4、协调论证阶段(2007年4月1日-5月31日)。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及社会公众对规划方案的意见,组织协调论证,综合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方案送审稿。
5、报批阶段(2007年6月1日-7月31日)。将规划方案送审稿呈报省人民政府,并对审批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整理规划成果,更新完善规划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