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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5.2 应急通讯
  市、区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门均设有24小时值班电话,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及时向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汇报,当固定电话发生故障时,启动移动电话或无线电通讯装置。
  5.3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奔赴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包括:抢救被压埋灾民、医疗救护、消防、抢修生命线工程和重大工程等抢险救援人员。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应配备雨衣、雨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备。应急设备包括:推土机、挖掘机、铲车、运输车、挖掘工具等。灾害现场应由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首先进入,对灾害现场进行安全评估,以保证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无谓的伤亡和损失,抢险工作结束后,经专家检测合格后,抢险救援人员首先撤离,其他人员再行撤离。
  5.4 群众的安全防护
  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乡镇、村干部组织灾害点的群众按地质灾害“明白卡”、“避险卡”预先制定的路线、方式,疏散撤离,紧急避难所一般设在乡镇、村的学校和办公室,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民政、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医疗防疫、物资供应等具体工作。
  5.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依据灾害地点、等级等具体情况请示市政府后,明确动员范围,包括动员机关干部、周边群众、武警、部队等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5.6 应急结束
  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地进行详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确保险情已经解除后,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公开发布信息,撤离抢险救援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第六章 部门职责

  6.1 紧急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请示市政府启动《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按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解放军某部、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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